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月,原系重庆市司法局直属重庆市第二律师事务所,1997年整所转制并更名为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全所现有执业律师、助理律师及行政人员共计30余人。设有刑事行政、民事经济、公司及破产业务、建设工程、物业服务、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及综合业务部。先后承担了500余家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年承办各类案件近百件。司法部、国家证监会、外贸部、建设部、全国律协分别批准授予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资格”、“企业改制法律业务资格”、“基本建设招投标法律业务资格”、“破产管理人资格”。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多次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省)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连续十年专业考核和目标管理被评为优秀。曾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贡献奖、司法部授予的一、二等功,连续两届重庆市“十佳律师”等数十个荣誉称号。被客户赞誉为“巴蜀第一律”、“当之无愧的西南第一大所”。作为“全国100城市律师协作会”的执行主席所,同全国大中城市的律师界保持着密切的协作关系。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按照专业化、规模化的原则组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一直活跃在刑事行政、合同纠纷、公司及破产业务、建设工程、物业服务、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法律实务领域。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传统业务是行政法律事务,曾担任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巴南区人民政府、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烟草专卖局、重庆市市政委等数十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近年来又新增多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多年来在为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以及代理具体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造了辉煌的业绩。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在公司及破产业务领域的服务范围涵盖了公司业务的主要方面,尤其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并购、重组、改制以及各种类型的公司诉讼、仲裁业务见长。红岩律师曾经为众多境内外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相关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具有独到的资源优势。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在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优势。房地产法律服务范围涉及房地产投资、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物业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工程招投标、项目融资等各个方面。曾参与了许多重大房地产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在保障发展商投资利益、保护商品房投资人权益、规范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各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功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在金融法律服务领域有着良好的口碑,曾与重庆市多家银行及证券公司维持了长期的业务联系,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也有着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我所提供的金融法律服务范围涉及银行、证券、保险、外汇、期货等各个领域,涵盖了银团贷款、个人贷款、项目融资、国际贸易结算、公司上市、保险索赔及理赔等金融业务的主要方面。
四十载栉风沐雨,四十载砥砺前行。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始终以专业为基石、以客户为中心,在法律服务的道路上不断探索与精进,已然成为广大客户信得过、靠得住的“法律护航者”。